2016/3/15 16:09:32
住宿申请:□标准间 [( )单住 ( )合住] □不安排
备注:1、申请证书等级:□中级 □高级
2、此表可复印,统一报名人数超过8人时可另外附表。
3、请注明参加培训的期次和地点,并详细填写上表后及时传真至会务组,以便安排会务工作。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枫 手 机:13146613995
电 话/传真:010-53568332 E-mail:5923848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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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文件
中安宣培〔2016〕01号
关于举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事故预防控制能力等相关
知识暨全国中级、高级《安全工程师》研修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十三五”规划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在安监总局党组会议上,总局领导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在抓根本、管长远上取得新成效。为帮助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知识和内容,中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暨全国中级、高级《安全工程师》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省、市、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局、安监站、应急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道路交通、冶金、危化、矿山等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工会领导及劳动保护监督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及企业应对策略分析2、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核心要素和建设要求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建立及实施4、企业安全培训体系的建立及培训业务管理5、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要求解析6、国内外企业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介绍及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6年03月22日-03月27日(22日报到) 海口市
第二期:2016年04月12日-04月17日(12日报到) 广州市
第三期:2016年04月19日-04月24日(19日报到) 厦门市
第四期:2016年05月10日-05月15日(10日报到) 苏州市
第五期:2016年05月17日-05月22日(17日报到) 重庆市
第六期:2016年05月24日-05月29日(24日报到) 昆明市
第七期: 2016年06月14日-06月19日(14日报到) 西安市
第八期:2016年06月21日-06月26日(21日报到) 贵阳市
第九期:2016年06月28日-07月03日(28日报到) 青岛市
第十期:2016年07月05日-07月10日(05日报到) 拉萨市
第十一期:2016年07月19日-07月24日(19日报到) 乌鲁木齐市
(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四、考试、证书
1、考核: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考试试卷,由专家评定成绩。
2、证书: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中级、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3、报到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备案用)。
五、费用、报名事宜
1、中级:2200元/人 高级:2800元/人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2、请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
3、联系人:高枫 电话:010-56921996
手 机:13146613995 传真:010-53568332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主题词:安全工程师 研修班 通知
抄 报:人事部
本中心领导存档(2) 共印100份
附件:
《安全工程师》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安排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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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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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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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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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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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班次 |
第 期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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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部门名称 |
电 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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