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 15:31:45
[导语]2016年进口原油使用权第一弹,1月5日,延长集团360万吨/年进口原油使用权申请配额公示,进口原油使用权申请炼厂再添新丁。
自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油品市场改革不断破冰。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山东地炼在斩获进口原油使用权、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后,倍受期待的成品油出口资质终落地,“三权下放”将令地方炼厂发展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进口原油使用权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二者有何关联?
首先,进口原油使用权,指的是企业有权利加工使用进口原油。一直以来,国内原油控制在国营企业手中,地方炼厂中,仅保留的21家企业拥有一小部分胜利原油指标油配额,但杯水车薪,地方炼厂退而求其次,只能加工炼制劣质进口燃料油。
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口原油使用权下放,地方炼厂除了炼制进口燃料油,可以选择加工使用优质进口原油,标志地方炼厂与“三桶油”站在同一个竞争起点,意义非凡。
其次,原油进口权,指的是企业可以自主从海外进口原油。当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之后,商务部将相应颁发使用配额。原油进口配额是指中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原油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数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时限内,配额以内的原油可以进口,超过配额则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附加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
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与进口原油使用权相辅相成,如果炼厂只具备进口原油使用权,还需要委托具备进口资质的第三方进口原油;而如果只具备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进口来的原油只能卖给具有加工使用进口原油资质的炼厂。作为地方炼厂来说,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实际意义更为重要。
至于成品油出口权,指的是企业有权利出口成品油。最先斩获成品油出口配额的炼厂为中化泉州,其后山东地炼东明石化、利津石化、亚通石化、中化弘润等炼厂相继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
管制多年的原油政策为什么一朝下放?意义何在?
“三权下放”作为国内油气改革重要的一部分,是打破垄断加速油品市场化的重要手段。从今年4月份发改委综改司已开始制定《油气改革总体方案》,油气改革主线重点围绕价格、进出口、市场主体、环保等方面进行。
据统计,2015年山东地炼一次常减压装置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19%左右,其市场影响力日益增大,并慢慢具备与传统石油巨头相抗衡的能力。未来地方炼厂将逐渐成为国内成品油市场主体之一,进口原油使用权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配套下放,进一步增强社会单位的参与程度,有利于打破市场寡头垄断,推进国内成品油市场化改革。
另外,近年来我国对进口原油依存度不断提升,2015年对进口原油依存度已经达到60.4%。低油价时代,我国积极建设石油战略储备,但原油仓储建设跟进稍显不足,目前原油仓储总量仅能满足我国约40天消费当量,距离90天的安全储备线仍有较大差距,充分开发利用民间仓储显得十分必要。地方炼厂特殊代表性,成为藏油于民的主体,因此,进口原油使用权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下放顺理成章。
而对于地炼企业来说,自1999年5月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通知》,整顿后最终保留山东21家合法地炼企业,仅供应少量胜利原油指标油配额。
原料不足成为长期阻碍炼厂发展的瓶颈,地方炼厂对优质原料的渴求一直很强烈,一旦进口原油使用权下放,由于申请门槛较低,地方炼厂参与热情高涨。而且2015年山东地炼成品油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已经达到15%左右,炼制优质进口原油,有利于加快国内成品油升级步伐;同时,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的方式,优化炼油产业结构,可谓是一举多得。
“三权下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基本条件
新增用油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
(二)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小于66千克标油/吨;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不超过11.5千克标油/(吨·能量因数);加工损失率小于0.6%;吨油新鲜水耗量小于0.5吨;原油储罐容量符合有关要求。
(三)具备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成品油等炼油产品符合申请时企业所在地施行的国家或地方最新标准。
(四)具备与加工能力、原油品质等相匹配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事故应急防范设施且运转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编制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五)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历史安全纪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六)具备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建筑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建立与生产、储存规模和危险性相适应的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依据标准配备人员、车辆及装备。
(七)淘汰本企业所有设计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年(含)以下常减压装置。
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申请条件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具备有效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
(三)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
(四)2013-2014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新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的资质;
(五)拥有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至少2人);
(六)企业无走私、偷逃税、逃汇、套汇记录,2012-2014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七)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从2015年5月27日开始,截至目前,已经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地方炼厂共14家,其中山东地炼11家,其他炼厂3家,淘汰落后产能总计4107万吨,进口原油使用权已经通过审批总量为4919万吨,仍有900万吨额度尚在批复中。相较之下,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申请额度较少,目前,仅4家地方炼厂共获得1478万吨配额,具体详见表1。
表1 地方炼厂进口原油使用权及非国营贸易配额汇总表
单位:万吨/年;LNG仓储单位:万立方
企业性质 | 炼厂 | 保留产能 | 淘汰产能 | LNG仓储 | 进口原油使用权 | 非国营贸易进口额度 | |
申请量 | 批复量 | ||||||
山东地炼 |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750 | 600 | 5000 | 750 | 750 | 600 |
其他地炼 |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 700 | 600 | N/A | 700 | 700 | N/A |
中国中化 | 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570 | 330 | 5600 | 530 | 530 | N/A |
山东地炼 | 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 | 350 | 250 | N/A | 350 | 350 | 350 |
山东地炼 |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 | 210 | N/A | 252 | 252 | 252 |
山东地炼 | 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 | 350 | 230 | N/A | 336 | 276 | 276 |
其他地炼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750 | 170 | 20000 | 616 | 616 | N/A |
山东地炼 |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580 | 180 | 10000 | 416 | 416 | N/A |
山东地炼 |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 | 500 | 342 | N/A | 439.68 | 440 | N/A |
山东地炼 |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350 | 230 | N/A | 331.2 | 331 | N/A |
山东地炼 | 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 | 300 | 215 | N/A | 258 | 258 | N/A |
山东地炼 | 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 | 220 | 190 | N/A | 220 | 尚未批复 | N/A |
山东地炼 | 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350 | 260 | N/A | 320 | 尚未批复 | N/A |
其他地炼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40 | 300 | N/A | 360 | 尚未批复 | N/A |
进口原油加工复出口成品油配额的申请条件
2015年11月3日,商务部、发改委及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暂时允许符合条件的炼油企业开展进口原油加工复出口成品油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可以申请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配额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一)具备法人资格,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取得进出口资格;
(二)获准使用进口原油;
(三)具有原油进口资格;
(四)获得原油进口允许量;
(五)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六)签署保证国内市场供应,服从国家宏观调控企业承诺书。
目前,仅5家炼厂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成品油出口总量为78万吨,其中汽油45万吨,柴油23万吨,煤油10万吨,具体详见表2。
表2 地方炼厂2016年一季度成品油出口配额统计
单位:万吨
企业性质 | 炼厂 | 2016年一季度出口配额 | ||
汽油 | 柴油 | 煤油 | ||
山东地炼 |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9 | 3 | N/A |
中国中化 | 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0 | 5 | N/A |
山东地炼 | 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 | 4 | N/A | N/A |
山东地炼 | 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 | 2 | N/A | N/A |
中国中化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20 | 15 | 10 |
未来“三权下放”趋势
以山东地炼为例,据统计,2015年山东地炼原料加工量为6180万吨,目前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配额为4143万吨,可满足地炼原料加工需求的67%,预计2016年新增进口原油使用权申请配额或将达到2000万吨/年左右。
根据卓创资讯统计分析,山东地炼仍有10家炼厂有资质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包括富海、海科、神驰、东方华龙、齐成、恒源、岚桥、清源、金诚、玉皇盛世等炼厂,企业简介如下:
富海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位于东营市,获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化工企业500强等荣誉,石油化工产业是富海集团的支柱产业,拥有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和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两大主要生产基地,一次加工能力超过千万吨。
山东海科化工集团
集团坐落于山东省东营市,集团始建于1988年,目前集团已发展成为集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氯碱化工、生物制药、金融物流和国际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集团,集团总资产达70亿元,拥有员工3000多人,年销售收入超过434亿元,已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第293位。石油化工板块除了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之外,包括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一次常减压装置达到600万吨/年。
山东神驰化工集团
集团坐落于山东省东营市,始建于2001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异戊丁基合成橡胶、化工贸易、房地产多元化发展的股份制企业集团。集团现有总资产70亿元,注册资本4.18亿元,员工1100人,占地3100亩,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150.4亿元,利税12.6亿元,已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山东省企业100强。神驰化工炼油装置一次加工能力达到350万吨/年,综合炼油能力超800万吨/年。
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创立于1996年,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公司现拥有总资产48.2亿元,注册资本1.6亿元,职工12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60人,占地面积近百万平方米,属集化工、石油机械、贸易物流、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石油综合加工销售企业。东方华龙炼油装置一次加工能力达到350万吨/年,综合炼油能力近1000万吨/年。
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位于东营广饶,是一家集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油品储存流通、汽车运输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公司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达到550万吨,年综合加工能力1200万吨。
山东恒源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的前身是临邑县石油化工厂,始建于1970年,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业,集石油炼制与后续化工为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是山东省100强企业、中国化工企业500强企业之一。
公司地处鲁西北平原原油生产腹地,位于临邑县县城西侧,为胜利油田临盘采油厂的伴生企业,集团综合加工能力1200万吨/年,总资产40亿元。
日照岚桥港口石化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38500万元。公司位于岚山区西潘家村以西。规划建设能力为年加工原油1000万吨的大型石化企业,分二期建设,一期500万吨,同时配套规划建设铁路专用线一条。项目距自有港口岚桥港仅1.8公里,通过输油管线与厂区内液化罐区和码头相连,物流运输优势明显。
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乙烯厂北路中段,属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南区。其前身为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重交沥青厂(1997年成立),为山东清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有员工400余人,注册资金2.3亿元,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
山东金诚石化集团
集团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创建于1992年4月,是以石油化工为主的现代化炼化企业,连续3年入围中国企业500强行列,现拥有员工1800人,总资产38亿元。金诚石化以原油炼制为基础,大力发展重油深加工,构建起了原油加工、重油深加工、油品精制、废气综合利用的循环链条式格局。
山东玉皇盛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隶属于山东玉皇集团,注册资金2.88亿元,占地1000余亩,员工1000余人,坐落于菏泽经济开发区,地处于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四省交汇处,以巨野大型煤矿及中原油田为依托,北临日东高速公路及327、220国道,资源丰厚、交通便利,炼厂一次加工能力300万吨/年。
另外,201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8760万吨,较2015年增加5000万吨,已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炼厂或继续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国家也将加快配额下放效率。至于成品油出口配额,随着进口原油使用权以及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陆续下放,成品油出口配额陆续增加。
对于地方炼厂来说,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后,炼厂的原料供应问题迎刃而解,装置开工负荷提高,汽柴油的产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在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趋于饱和的环境下,成品油出口配额下放为地炼企业进一步扩展市场提供有力支撑,待地炼成品油出口趋于成熟之后,配额量有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