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29 9:29:43
办法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改革拖轮费计费方式。将拖轮费由按拖轮马力和使用时间计收,调整为按被拖船舶的大小和类型计收,统一规定拖轮费艘次单价。 二是优化船舶引航收费结构。增设8万净吨至12万净吨的一个收费档次,并对12万净吨以上的大船引航费实行固定标准上限封顶。同时要求各引航机构积极推进“阳光引航”,进一步提升引航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将国内客运和旅游船舶港口作业费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范围,该费用由国内客运企业向港口经营人支付,不再直接向旅客收取。 四是理货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港口理货经营市场已经放开,因此明确理货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自2014年以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一系列港口价格改革政策措施,精简收费项目,将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45项减到18项,同时降低收费标准,并建立实施了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经测算,每年可为进出口企业和航运企业减负10亿元。 chineseport.cn友情提示:如您看到当前这段话,是因为你现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不支持当前网站正常浏览及功能使用,请换高版本的浏览器。您可使用最新版本的IE浏览器(如IE11,IE7.0以下老版本将无法兼顾支持)、火狐浏览器(firefox46.0)、谷哥浏览器、360浏览器等浏览本网,以获得更好浏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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