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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推进特定航线江海直达 优先支持港口集疏运项目

2017/4/24 14:03:35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重点从规范制定完善、船型研发应用、港口航道建设、运输市场培育等方面发力,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

  制定完善法规规范是首要任务。《意见》明确,将根据特定海域、特定航线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及建造规范,进一步开展总长65米以下江海直达船舶规范研究,并完善京杭运河等长江水系江海直达过闸船舶主尺度等船型技术要求。

  江海直达船型系列研发应用将加速落地。《意见》明确,鼓励航运企业与科研院校、设计单位等开展联合攻关,优先推进长江干线至宁波—舟山港2万吨级江海直达散货船等船型研发及应用;稳步发展长江散货直达系列船型和长三角地区集装箱直达系列船型;开展江海直达商品汽车滚装船等前期研究。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加大扶持力度,优先支持江海直达运输相关港口集疏运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出台发展江海直达运输的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港口企业给予江海直达船舶优先靠离泊、优先装卸等支持措施。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江海直达运输法规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长江和长三角地区至宁波—舟山港和上海港洋山港区江海直达运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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