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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将有哪些新变化?解读非国营进口原油配额新规

2016/12/23 9:34:21

 

近期,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74号、公布了201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那么与2016年相比,出现了哪些新变化呢?隆众带您一起窥探下究竟。


  除了总量保持在8760万吨不变和依旧严格的申请制度外,与2016年相比,2017年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方面主要出现了三个大的变化。


  (一)分批下达。即依据符合条件的企业2016年1-10月原油进口允许量的实际执行情况,下达2017年第一批进口允许量。

 

【隆众解读】:因为2016年地炼的原油进口配额都是以1年为期,所以新规里提到的“依据符合条件的企业2016年1-10月原油进口允许量的实际执行情况”,需要先给地炼今年的配额乘以0.83(10/12)。估测数据上来看,实际已经完成今年配额的地炼是亚通石化,同时齐润、鲁清、天弘、弘润、垦利、利津的差额都在50万吨以内、差距很小,基本也可算是达标。另外东明、盘锦北燃和京博的差额在100-130万吨的区间,而差距最大的是宝塔石化。海右石化及之后的部分地炼由于获批时间较晚,应无法按照此条进行考核。新规所谓的分批下达,应该是指的明年地炼的进口原油配额不再按1年一次性发放,而是根据今年的实际完成情况,多批次下放。比如对每家获得进口权的地炼而言,明年第一批进口允许量以一季度或半年为期分批发放。


  (二)追加调整。根据企业实际进口情况、经营需求和新增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申请,适时追加和调整允许量。

 

【隆众解读】:从今年的统计表可以看出,实际已经获批的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总计4779万吨,仅相当于配额总量的55%左右。而加上公示期和书面材料审查通过的地方炼厂,总计将达8611万吨,相当于配额总量的98%左右。也就是说,这个配额总量是完全够用的,同时多数有实力的地炼都在今年完成了申请,明年新增申请量不会特别强劲。另外根据地炼企业今年配额的使用进度和额度,各地炼企业的进口配额调整可能会比今年更加灵活,可能会呈现出“总量不变,分量调配”的特点。


  (三)严格考核。连续两年无进口业绩的企业不再安排允许量;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不能完成持有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应在当年9月1日前,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公司将当年无法完成的允许量交还商务部。


  【隆众解读】:可以看出,前三季度仍是国家的考量重点。无法按时按量完成配额的地炼企业,明年势必会被削减额度。国家严格考核,一方面是确保进口原油能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另一方面是防止富余的进口原油通过灰色途径被转卖到其他炼厂。


  综上所述,国家向民营地方炼厂开放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的大趋势是不会改变的,但在发放和监管环节将更加精准和谨慎。已经获得较大量原油进口配额的地炼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拿到更多的原油进口配额,也要相应提升实际加工量。“配额越大,责任越大”,应该是新规向地炼企业透露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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